报到凭证
新生入学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专科毕业证原件),超过三天无故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请假,并应出示所在街道或乡镇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办理流程:
外省、市学生到本溪市委组织部换取介绍信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本市学生直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户口关系:
(1)凡新生是辽宁省的居民户口关系一律不迁移;
(2)辽宁省外新生户口关系可以不迁移,如果要迁移凭《录取通知书》迁移,迁往地址:辽宁科技学院。根据上级公安部门通知精神,新生户口迁移证务必在报到的当天上交学校安全保卫处,过期不再办理。迁移户口关系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①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有出入,务请在报到前在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
②户口迁移证上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或镇、乡政府的户口管理专用章。
③出生年、月、日(公历)必须完整,如有缺项应请迁出管理机关及时补正。
④入学报到时将缴验原居民身份证,如未做(发)身份证的必须在迁移证上注明。
⑤所有新生申报户口、《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换发身份证所需的照片要求和拍摄工本费用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