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学生档案(入学后交辅导员)、党(团)组织关系(团员带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是否迁移至学校由本人自愿,武汉市户口不迁,通过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迁户口。
需要迁移的同学必须于规定日期前把相关材料交学校保卫处户籍科,逾期将不再办理。(需交材料: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2张)。户口迁入地址:湖北中医药大学或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环湖西路1号。
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完全一致。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新生,必须在原辖区公安部门编好身份证号码并填写在户口迁移证上。
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复查。身体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