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根据《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需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等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5天内未请假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适龄青年携带《兵役登记证》办理入学手续时组织查验。(详见入学指南后《关于组织适龄青年开展兵役登记和高校新生入学查验<兵役登记证>的通知》)
三、新生入学时需带第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在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另每人带1寸、2寸免冠正位照片各5张,以备填写入学登记表、体检表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