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持《录取通知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报到入学,一般不要提前或推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学校将名单上报教育部,注销录取信息。
招生办公室电话:0716-8060550 8067167
传真电话:0716-8060813 QQ:800848550
接站安排
一、在报到日期内,设3个新生接待站
荆州火车站﹙荆州市荆楚大道﹚
荆州市沙市汽车客运中心(沙市红门路)
荆州市长途汽车客运站(沙市三岔路)
接待站设有学校标识牌,接待人员佩戴工作牌,以便你识别接洽,接待时间8:00—20:00。
新生来校路途所需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乘坐火车的同学,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优惠车票。
二、市内公交车提示
东校区:乘市内4路、15路、17路、23路、30路、56路、612路公交汽车,可抵达长江大学东校区。
西校区:乘市内14路、21路、25路、30路公交汽车,可抵达长江大学西校区。
户籍迁移
新生户籍迁移按自愿原则办理,需要迁移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意以下几点:
1.户籍迁入地址:湖北省荆州市长江大学(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秘路266号)。
2.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户籍迁移证,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与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
3.户籍迁移证上的身份证编码(18位)必须准确,字迹清晰。新生入学前必须在当地办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户籍迁移证(必须电脑打印,不能手写)严禁私自涂改,签发机关更改的需加盖户籍专用章。
5.荆州市户籍(包括辖区的8个县、市、区)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不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只须带常住户口登记卡。
有关规定细则,可登录长江大学保卫处网站http:∥bwc.yangtzeu.edu.cn或添加长大保卫公共微信号cjdx110查询。
档案和组织关系转接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办领取密封的纸质档案,带到学校后交给所在学院统一管理。
2.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外的,由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受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或“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目标党组织为所录取学院党委编入的党支部;报到时由本人交至所录取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集中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内的,不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需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目标党组织为所录取学院党委编入的党支部。
3.共青团员自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报到时交所在学院统一管理,并在学院团委办理智慧团建系统团员关系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