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或请假未获学校批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三江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江苏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生按学年制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的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公告,具体按《三江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三江励志奖学金、考取硕士研究生奖励、吴其瑾奖助金和校外企业、校友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通过开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