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指定时间进行报到。
注:(1)逾期(超过报到时间两周)未注册报到者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事先提出书面报告,并附相关证明,向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电话:0591-87893368(招生办),18050178080(吕老师)。
(3)参军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送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除个别省份学生个人档案由省级高招办统一寄送以外,原则上由学生自带个人档案(考生可凭我院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生办领取个人档案,不得拆封,否则无效),报到时上交学院存档。新生档案将作为高中阶段的重要材料,存入大学档案,以供毕业后用人单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