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准备
一、《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
1.新生入学一律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校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另外,入学时需准备本人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白底照片4张,供办理学生证等用。
2.根据铁路部门规定,新生乘坐火车从家庭所在地到学校,可凭《录取通知书》享受半价优惠,新生在报到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有关证件、财物等。
二、组织与户口关系
1.组织关系:
党(团)组织关系:中共党员浙江省内生源由原党组织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组织关系,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请在去向或转接原因中备注具体去往学院);中共党员浙江省外生源由县(市)以上党组织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党委组织处”,同时打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信息采集表并盖章,党员报到时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安徽省中共党员还需告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唯一查询码)。团员组织关系须经毕业学校团委办理转出手续,转到浙江师范大学团委。
学校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79-82282302;学校团委咨询电话:0579-82298930。
2.户口关系:
录取在我校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的新生,如需迁移户口,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耕文路1108号,浙江师范大学萧山校区;其他学院的新生如需迁移户口,迁往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迁往地址不正确的或签发日期非本年度的,必须换发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当地户口管辖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报到后《户口迁移证》由学院统一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