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个人档案(专升本的学生须携带原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向所录取的二级院系请假(需传真或寄送书面请假申请书)。请假的学生报到时须持有效证明(所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说明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报到。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含两周),未经书面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根据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的规定,福建省内新生户口统一不迁。省外新生户口根据本人意愿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朏头村朏头337号。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者,报到时应携带个人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如有涂改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