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报到必须持有《大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来校同时需携带考生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
2.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高中学校或当地招生部门办理考生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组织部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团委”。
3.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本着自愿的原则,如若迁移户口,可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地址为:“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或“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分局福祉大路派出所”。
新生所持《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填有身份证编号及户口性质(非农业人口或农业人口)。《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用字及身份证编号必须与《大学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用字及身份证编号完全一致;并填写身高、血型。《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印章。
长春地区(包括九台、榆树、德惠、农安、双阳)的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原户口性质为“农业”的新生,可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农转非手续,变更户口性质。
4.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