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本人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者,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进行英语、数学入学考试。为培养一批基础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研究能力的优秀人才,突出人才培养特色,学校设立校级理科实验班、校级基础强化班。
3.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发挥专长,除动画、运动训练、中职升本、专升本等特殊招生类型的学生外,其它专业学生均可在第二学期末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继续学习,具体见入学时《学生手册》中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的学生只能在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两个专业中重新选择专业继续学习)。
4.各项收费标准详见本校住宿专业收费标准
5.根据辽宁省公安厅(辽公通〔2017〕84号) 文件精神,辽宁省内农村籍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将户口迁到学校。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生及辽宁省非农村籍学生一律不迁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