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新生可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口。新生如须迁移户口,凭《录取通知书》于2011年8月3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完全相符)。请妥善保管《录取通知书》存根,以备学院统一办理入户。
党、团组织关系迁转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党组织直接开至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党委,由学生本人带至我院。团员可以凭团员证或凭原团委开出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来我院后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本《入学须知》到原毕业学校或县市招办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档案迁转手续,学生档案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档案袋上应注明姓名和录取专业名称,入学时带至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