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时间:2021年9月13日-14日。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新生入学须知》安排时间到校办理报到注册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延期报到书面申请(传真:0836-2856316),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期满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报到入学。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新生才能办理入学手续。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身份证等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于复查合格的新生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新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新生应征入伍、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可凭应征入伍通知或医院证明,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新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第一学期末,可以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相关条件及程序按教育部41号令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