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有需要办理迁移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迁入我院集体户口,迁入地址为: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迁移证等资料,在新生报到后交辅导员老师,再由辅导员老师交学院保卫处统一办理迁入手续。
学生纸质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级市、县(市/区)招生办领取纸质档案,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并自行带到学院报到,于开学后交辅导员老师统一办理。
六、应征入伍新生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根据国防部征兵办、教育部办公厅等有关文件精神,广东科技学院录取新生如有应征入伍者,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学籍手续。
应征入伍新生应按相关部门要求积极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由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发或送至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入伍高校新生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的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