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执行上海市教委、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
准:学费 5000 元/学年(不包括教材费等),住宿费 1200 元/
学年。如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调整
后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 3 个月内依据国家招生 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 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即取消学籍;情节严 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校承诺绝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 而辍学,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取得 学籍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助学金、勤 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 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 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