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城建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复查,建筑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还将进行专业复试。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体育类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以及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