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规定,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办理户口迁移,山东省内新生需带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本中的个人页);省外新生需带户口迁移证,迁移证的内容需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原住址一栏注明市、区(县)。入校后将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连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所在系(院)。
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党、团员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请按照“灯塔党建-在线”组织关系转接系统有关要求进行,接收党支部名称请联系学校党委组织部。
共青团员请携带团员证到所在系(院)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