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理原则体现客体尺度的要求,它要求人们在认识真理时按世界本来面目及其规律从事实践活动,而不能考虑人的主体需要和利益;价值原则体现主体尺度的要求,它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动要体现主体需要和利益的满足。
(2)真理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的客观制约性;而价值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的目的性。
(3)真理原则是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原则,价值原则是社会活动中的多样化原则。真理是一元的,真理本身没有主体的差别,它服从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而价值是多元的,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需要、不同的价值要求和价值选择。
所谓真理原则,就是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过程中,必须追求、坚持和服从真理。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最基本属性是客观性,同时也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由于人们的立场、观点、知识结构、认识能力水平和方法各不同,对同一确定对象会产生多种不同的认识,但真理只有一个。
价值原则亦称“价值联系原则”。德国李凯尔特用语。价值指事物和现象的意义,价值原则即是用事物是否具有意义这一原则作为区分文化现象和自然现象的标准。是李凯尔特历史哲学的基本原则。在《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提出。李凯尔特认为,对文化现象的考察须从价值的观点出发,撇开文化现象的固有价值,这些现象就成了自然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