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对象,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培养对象大多为男性(女性较少),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试点院校要通过建立招生网站、印发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及其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分配等相关信息。市、县两级征兵办要积极配合考试管理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各级招考办和中学要积极教育广大考生树立献身国防的远大志向,鼓励考生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确保生源数量充足。
培养对象毕业当年,按照《直招规定》的办法,与其他直接从高校招收的士官一同下达士官命令。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的待遇,按照《直招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