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落实《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2021年继续实施五年制高职院校专项招生计划。为做好专项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增加脱贫地区初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鼓励就读专项计划的学生在高职毕业后回到脱贫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招生学校专业
继续安排41所公办五年制高职院校面向脱贫地区实施专项招生,计划招生6480人,以教育、医学、金融、建筑等专业为主。
三、报考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脱贫地区初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二)参加云南省2021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省五年制高职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州、市自行安排,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原始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前完成。
五、录取办法
2021年五年制高职院校专项招生工作将单独设置批次,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专项计划仍采取网上统一填报志愿方式,具体填报方法与普通批次相同。只有脱贫地区初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标志的考生才能填报专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