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国家专项实行单立招生计划、单设批次,而且安排在本科普通批次之前录取。即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国家专项计划批次、本科普通批次志愿,两者不冲突。
如果没有被国家专项批次录取,考生还可以参加本科普通批次的录取。即填报了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比普通类考生多了一个批次的志愿,多了一次上985、211名校的机会。
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都是中央部门高校或地方211重点院校,但限定特定地区(主要是贫困地区)人群报考,这是一项倾斜性的照顾政策。因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相对较少,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国家专项进入名校的机会远大于普通批次。
在志愿填报系统中同时填报国家专项批次、本科普通批次的志愿。国家专项在普通批次之前录取,如果考生未被国家专项录取,本科普通批次还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