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复核程序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议,可在7月17日17:00前,持本人准考证到市县中招办申请复核并填写相关表格,由市县中招办汇总后于7月18日18:00前报送省中招办,省中招办将组织人员于7月19日18:00前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为答卷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各单科及总分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等级划定是否准确,不提供各单科原始分查询。
特别提醒:今年省中招办不再在招录现场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复核结果告知
复核结果省中招办将于7月20日12:00前反馈给各市县中招办,由各市县中招办告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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