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师范是指培养对象应是定向县市区本县市区籍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志愿从事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填报了培养学校志愿,毕业后保证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县市区任教。同时,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我省定向招生录取要求。
培养对象应是定向县市区本县市区籍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志愿从事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填报了培养学校志愿,毕业后保证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县市区任教。同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我省定向招生录取要求。
培养对象按高等学校收费标准正常交费,享受学校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学生同等待遇。培养对象必须履行协议规定,毕业后回定向县市区中学服务6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