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7月14日上午8:00—下午15:00。请考生点击我局网页上的征集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二、相关说明
1.须了解生源不足的院校专业组名称、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要求及剩余招生计划数。
2.考生填报征集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3.投档成绩达到本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6分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投档成绩补充填报本科提前部分普通类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专业志愿。其中:
(1)只有参加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及军检合格尚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283202)国防科技大学(02)院校专业组的志愿。
(2)只有参加公安院校体检、面试、体测和招生考察合格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00370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02)、(018302)中国人民警察大学(02)、(04560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01)、(04560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02)、(08150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03)(国家专项计划)、(095601)浙江警察学院(01)及(127501)江西警察学院(01)等7个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
(3)海南医学院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招生定向到三亚市、五指山市、洋浦、文昌市、儋州市、保亭县、白沙县、乐东县及东方市的计划尚未完成,剩余的计划面向全省农村区域的考生(即考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须在我省乡村、乡村中心区、镇乡结合区、镇区、城乡结合区及特殊区域等区域有常住户口,且本人户口在当地连续满3年,从2021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征集志愿。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1〕75号)规定,定向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之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毕业后学生按协议规定到定向市县乡镇卫生院工作6年以上(本科医学生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
4.高考总分达到本科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350分且专业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尚未被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可根据本人参加我省艺术专业考试的类别选择填报尚有剩余计划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
5.投档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分别达到本科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线(即414/75),且尚未被录取的体育类考生,可选择填报尚有剩余计划的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
投档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分别达到465分和75分,符合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资格且尚未被录取的体育类考生,可选择填报尚有剩余计划的(071303)上海体育学院(03)体育类民族预科班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
6.征集志愿投档顺序为先投本科艺术类、本科体育类,再投提前普通类。
7.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征集志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