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史、理工类(分5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
(1)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本科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2日。
(2)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3日-14日。
(3)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录取的院校,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5日-16日。
2.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院校
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院校,录取时间:7月18日。
A段:重点本科院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重点本科专业,7月23日-25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重点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以及地方重点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7月27日-28日征集志愿录取。
3.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普通本科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的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8月3日-8月5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普通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8月7日-8日征集志愿录取。
4.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公安、司法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的航海类和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8月16日征集志愿录取。
5.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8月21日-22日征集志愿录取。
(二)艺术类(分3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6日-8日。
B段: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以及经省招委会批准的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8日-9日。
2.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的院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7月17日-18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除艺术类本科批 A段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或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7月22日 -23日征集志愿录取。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8月13日-14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除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A段涵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8月18日-19日征集志愿录取。
(三)体育类(分2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院校,7月16日-17日征集志愿录取。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8月12日-13日征集志愿录取。
有的考生认为,出现在征集志愿名单中的高校既然在正常投档录取时没能录满,那征集志愿时的录取分数一定会有所降低,而事实却是有相当一部分高校在征集志愿时,录取分数不降反升。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在征集志愿时,缺额的高校和专业的数量并不多,而考生人数却不少,考生选择的余地比较小。许多在正常投档录取时录取分数并不高的学校,在征集志愿阶段因报考考生分数上涨而上涨的情况非常多。二是征集志愿往往采取的是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那些分数高的考生肯定会优先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