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首先,向学校教务部门查询您的学籍号,然后要求学校为您出具一份证明,证明您是一名学生,并加盖教务处印章。
第一步:前往原毕业院校或者是教育局查询个人当年的学籍号,然后开具一份证明,也就是能够证明你是这个学校的学生证件,然后加盖相应的公章;
第二步:查询个人的毕业号,进行缴费补办毕业证明,然后前往学校去填写毕业证补办的申请,需要加盖教务处的公章和校长的签名;
第三步:粘贴自己的一寸照片在毕业证明上,然后加盖毕业证书防伪标志的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