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7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0:3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2.9: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1.考生状态必须是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相应批次、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
2.填报过军事、公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司法行政院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类别,并且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相应批次、科类的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
3.填报过一本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的二本或专科具体院校和专业,填报过二本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的专科具体院校和专业。填报过公安(国家专项计划)类可兼报公安类,填报过司法行政院校(国家专项计划)类可兼报司法行政院校,填报过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家专项计划)可兼报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类别兼报。
4.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必须已经获得对应招生院校的相应招生资格。
5.填报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只能填报参加公务员考试时所报职位的对应专业。
6.填报地方免费师范生、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是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
7.填报国家免费医学生计划的考生,必须是高考报名时申报过“免费医学定向”报考资格并审核通过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