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面试的考生可在“定向培养士官”栏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5日至26日预填报,7月27日至28日正式填报,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40个定向培养士官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的体检结果须满足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方可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填报定向培养士官志愿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普通类专科批次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但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志愿。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授予军衔,首次授予军衔的时间、等级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