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征集志愿是在录取过程中,7、8月份进行的。补录是在录取结束,各院校开学后,9、10月份,部分录取考生不能到校,放弃入学资格,此时,学校的招生计划又出现空缺,该高校会进行补录。
条件
所谓征集志愿就是在某一批次或类别招生的一轮或几轮投档录取结束之后,某些院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还未录取满额,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未完成计划,符合条件尚未被录取(自由可投)的考生可据此重新填报志愿的方式。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同时高考分数(艺体类含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者符合省级招考部门规定的填报该批次征集志愿的分数要求。
凡是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状态是未录取的自由状态,并且分数达到投档线的考生,都可以参加补录。但在招生院校把空缺的余额在当地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补录过程中,那些电子档案处于不自由状态的学生,比如那些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这些考生因是被录取状态,不再有机会参与补录时的填报志愿。
当然,不管是征集志愿,还是补录,都需要考生根据高校在当地招生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重新填报志愿,原志愿全部作废。
1、补录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3、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填其他学校是不承认的,填了没有效用)
4、考生志愿以通过“普通高考补报志愿系统”录入正确后打印的志愿表为准,考生必须在系统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凡补报志愿后没有打印“xx省普通高考补报志愿表”的考生,其补报结果以省考试中心“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中的补报结果为准。
5、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