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总的来说是结合本校专业录取计划数,按照学生所填志愿的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根据多省教育部门的录取实施方案显示,在传统高考背景下,高校的录取主要依据为统一高考科目的成绩;而在新高考背景下,高校的录取主要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和自选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两依据,一参考”。
此外,录取还受选考科目、报考专业是否热门、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影响。但目前据各省教育部门公开的录取实施方案、高校发布的院校招生章程等显示,规定的录取依据中,并未提及依照排名(位次)。
虽然高考并不以排名(位次)作为录取标准,但位次在考生填报志愿时拥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目前,在仍实施传统高考的省份中,多数志愿填报系统均提供有位次信息;而在新高考省份,很多地方更是将新录取标准与位次结合,提供以选科方案的不同,多种选科分类的位次信息,帮助考生填报志愿。
在录取工作结束之后,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会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查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本省招办官方网站;
录取高校网站;
省招办授权的相应网络、平面媒体等;
地市级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