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程序包括确定投档比例、正式投档、阅档、预录取、录取检查、打印录取名单、填发录取通知书等。考生档案状态有正在投档、院校在阅、预录取、录取、预退档、自由可投。
调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对该校的填报情况,确定院校的具体调档比例,院校的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投档:市高招办按照高考的调档要求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院校调档比例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在网上投递给高校。
阅档: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并进行审阅。
预录取:招生院校按照学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考上的预录取和退档的结果通过网络上传给市高招办。
录取检查:市高招办对高校退档考生的情况进行录取检查,如无异议,则结束录取。
打印录取名单:市高招办依据招生院校的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打印新生名册,加盖市高招办录取专用章后递送招生院校。
填发通知书:招生院校按照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通知书》通过邮局寄送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