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贷款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注意,同一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如果之前没有注册过需要先注册再登录。)
2、资格审查
如果是首次申请贷款,则需要带着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如果是续贷则不需要再次审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3、签订贷款合同
盖完章之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需要携带的资料:
1)、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
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5)、《申请表》原件。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贷款信息录入及审批
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于申请当年10月10前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
县资助中心将贷款申请汇总资料提交至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审批后提交至分行审批。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审批通过后,确定辖区内当年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及金额。
一般到了录入了回执信息后学生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
需要六年内全部还清。根据助学贷款放贷金融机构相关规定,贷款申请者须在毕业后的6年内还全部还清欠款。所以说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毕业后6年。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按照年度进行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规定正常还款扣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