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录取工作结束后,高等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报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3日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和民办高等学校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给有关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等学校还须附加有关省级招办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考生也可以通过省级招办和高校提供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确认自己的录取结果和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
今年的高考录取通知书收寄与往年不同,从收寄、处理,到运输、投递,都做了特别要求。
收寄端要求使用“四联纸质详情单”——考生签收后,揽投部回收保存三年,让邮件有据可查。
在处理端,要求录取通知书“专袋专封”,并挂上专用吊牌,以便邮件能快速有效识别,进行单独处理;在运输端,要求录取通知书的专袋邮件堆放在车尾位置,便于第一时间接卸;最后在投递端,投递员必须验视有效身份证件,抄写证件号码,并对考生的签收联拍照上传到系统。
考生们的录取通知书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全力以赴,力争万无一失,在每个环节上都把好关,确保通知书安全送到考生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