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
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1)达到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即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前应该先查询录取结果,看是否已经被高校录取。
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是不能参加征集志愿的,如果考生能填写征集志愿,就说明考生没有被高校录取,可以参加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的征集志愿。
(2)考生要注意及时了解市高招办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要符合院校和专业的体检等报考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不能再填报;
(3)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4)考生填志愿时要谨慎,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