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生源不足。
高校在第一轮投档时,生源不足导致缺额,不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类:超退。高校第一轮投档时生源充足,但出现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不符合有关要求而被退档的考生人数多于其调档比例的超额数(超退),致使高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
第三类:追加计划。高校生源充足,但后期在该省(区、市)追加招生计划。
征集志愿汇总后,招生部门根据”位次优先、遵循自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1:1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供学校审录。+即将全部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依据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检索投档,供学校审录。也就是说,分数较高的考生在征集志愿中被录取的几率比分数较低的考生高很多。
如何填报增加被录取几率+由于征集志愿是按平行志愿的填报模式,因此,志愿之间一定要有适当的梯度,不能将院校志愿全部填为热门高校。应根据“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来设计,冷热搭配,增大投挡成功的几率。这里要特别提醒考生,征集志愿是每个批次最后一次被录取的机会,因此,考生一定要规避高校招生章程中标明的“禁区”,同时尽可能填写专业服从调剂以增加录取保险系数。
我省对每批次的二志愿或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征集的志愿投档规则与较好志愿的投档规则相同。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时,省教育院根据各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遵循志愿、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首先将同一科类的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按从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投档,具体地讲就是先从排在较好位的考生开始,根据考生填报的 A、B、C、D、E 共 5 所平行志愿院校(有的批次 10 所),计算机从 A 志愿院校开始依次检索,首先投给 A 院校,如已满额,则投给 B 院校,依此类推,一旦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就通过录取系统投档给一所排序在前且符合条件的院校。然后再投排在第二位的考生,直到所有院校计划满额或者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为止。如果某一考生所填报的 5 所平行志愿院校(有的批次 10 所)都不符合投档条件,则不能被投档。
有的考生认为,如果他被A院校退档后,会再投档到B院校。在此,要纠正部分考生的这个误解。
在录取中,平行志愿是一个志愿多所院校,投档时按一个志愿对待。也就是说,在某一批次录取时,无论这个志愿中有几所院校符合投档条件,只能投档到志愿在前的一所院校;一旦投档,其他志愿院校均失去效用。不再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