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史、理工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第一批本科院校,理工类451分,文史类549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理工类360分,文史类471分
高职(专科)院校,理工类180分,文史类180分
二.体育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
体育专业分:99分
文化分:体育文423分 体育理325分
综合分:体育文331分 体育理284分
(二)高职(专科)
体育专业分:99分
文化分:体育文160分 体育理160分
综合分:体育文179分 体育理179分
三.艺术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一) 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
1.艺术文
播音编导:400分
美术设计:377分
音乐表演:353分
舞蹈:330分
书法学:377分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377分
2.艺术理
播音编导:306分
美术设计:288分
音乐表演:270分
舞蹈:252分
书法学:288分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288分
(二) 高职(专科)
艺术文:160分
艺术理:160分
(三)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本科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高考文化分数线。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高考合计总分相同考生投档排序规则为:当考生合计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若考生具有学考成绩,则学考总分高的考生排序在前。
若考生学考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无学考成绩的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