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6月27日上午11:0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中学或报名点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各县(市、区)、设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下同)逐级汇总后于6月27日下午5: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由评卷组进行首次复核。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后,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就是考生觉得自己的考试成绩与预估的不对。
有疑问的,可申请对考试成绩的加分进行重新核算,往往加分出现失误后,考生觉得成绩出入差别太大,比自己的估计低很多才会去复核复查成绩;现在都是电脑加分,很难出现大分的合分错误,只是小题分和题头分之间的差异可能有出入。
复核就是看正误,如果准确无误,则不做更改;如果不正确,目标是改正,所以真实成绩比之前低,有可能会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