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面向7个市州的27个县(市)和神农架林区实施“优师计划”,具体范围如下: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考生录取后,其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其履约任教所在定向县。
“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可以通过双向选择在全省28个定向县就业,履约任教6年;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岗位的,由省教育厅协调相关市(州)统筹安排到有岗位需求的定向县就业。
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的考核安置方案,安排到该市(州)所辖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