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批本科:7月8—12日,艺术类16日结束;
2.国家专项本科:7月13—15日;
3.第一批本科(含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7月16—23日);
4.第二批本科(含文理类、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7月24日—8月1日;
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7月19日—23日、
艺术类本科单志愿、三校生艺术类本科:7月25日—30日;
5.提前批高职(专科):8月2—4日;
6.高职(专科):8月5—10日
文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得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