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报考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所有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和行政执行四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对象为湖南籍(学籍和户籍)考生,且年龄在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未婚。
6.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司法行政系统院校招生政治条件;
7.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司法行政系统院校专业体检标准。
(二)志愿填报
报考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专科控制分数线,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和行政执行四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在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填报时间6月30日-7月3日),其他专业在普通专科批次填报。
(三)录取批次
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和行政执行四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他专业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提前批在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可安排1次征集,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及体检(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高职专科批在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可安排2次征集。
(四)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事项
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和行政执行四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五项测试均需合格,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即为淘汰。
1.分物理科目组、历史科目组,分男女生,按5倍的比例分别划定体检面试资格线。
2.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地点: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3.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2021年7月底(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最新消息);
4.联系电话:0731-82693111、82693036;
5.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1)面试和体检项目与标准:
①无肢体功能障碍,心理健康;
②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25.7之间;
③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
④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嗅觉正常;
⑤血压正常:收缩压小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90毫米汞柱;
⑥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纹身;
⑦无《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中规定的各种疾病。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以下四个项目中须有三项达标,体能测评结论方为合格。(如遇异常天气导致测试项目有变动,学院将另行通知)
(五)投档录取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结束后,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学院提供的合格名单,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择优录取。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司法厅主办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前身为1980年创建的湖南省劳改局劳改警察干部培训班;1989年,更名为湖南省司法劳改劳教警察干部学校;1996年,更名为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2003年7月更名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