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至28日,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会同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下载或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正反双面印制),按要求认真填写。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带至面试体检点上交,一份由县级人武部存档。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核查并作出结论;县级人民武装部汇总考核情况,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