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考生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条件
(一)考生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三)考生及其家庭成员没有参加法轮功和其他邪教的行为。
(四)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
(五)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一)按招生工作要求,受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委托,由省国家密码管理局成立招生面试和政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省的面试和政审工作,各州(市)密码管理局指定专人具体承办辖区内考生的面试和政审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做好招生有关工作。
(二)高考成绩公布后,省招生考试院根据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计划安排,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5的比例,将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名单提供给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由各州(市)密码管理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分别通知考生到户口所在地州(市)级密码管理局规定地点进行面试。
(三)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录取的考生都必须面试、政审合格。省国家密码管理局负责制定面试程序、内容以及下发《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考生政治审查及身体情况登记表》。各州(市)密码管理局负责对确定的本地考生统一进行面试和政审,合格名单经州(市)委办公室盖章同意后报省国家密码管理局。考生的面试记录、答卷、考核表和政审材料,由各州(市)密码管理局保存备查。
(四)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实行网上录取。省国家密码管理局根据招生名额、专业、性别以及生源地未来的用人需求等情况,会同省招生考试院共同商定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投档,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按招生有关规定及程序录取。
(五)各州(市)密码管理局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严守“六不准”、“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1年云南招生面试和政审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六)招生计划安排、面试和政审工作相关情况由省国家密码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