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
1、本科提前批: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对于其中有体检、面试要求的军事、公安等招生院校,第一次体检面试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
2、本科批:对于普通志愿,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专科提前批: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对于其中有体检、面试要求的定向培养士官、公安、乘务等招生院校,第一次体检面试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
4、高职专科批: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志愿填报与投档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基本单位,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投档录取按专业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设平行志愿和单个志愿。军事院校采用平行志愿,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余的院校采用单个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
本科批设特殊类型志愿和普通志愿。普通志愿采用平行志愿,设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特殊类型志愿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
专科提前批设平行志愿和单个志愿。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采用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余的院校招生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批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分别设置30个志愿。其中,第1顺序位置既可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也可选择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填报;第2至第30顺序位置只能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
高职专科批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3)体育类。本科提前批设置1个院校志愿。
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分别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