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投档录取统一安排在提前批次单独开展,严格按照核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来源计划,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按一定比例投档和录取。
入学复查:
各公安院校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1、侦查
培养目标: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侦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侦查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刑法、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与谋略、审讯学、案件侦查、犯罪情报学、犯罪心理学、现代侦查技术、刑事技术、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社会调查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方向:公安机关的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2、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培养目标: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计算机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法学概论、刑法、数据库系统、网络基础、网络安全技术、计算机操作、防病毒软件、计算机安全监察、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方向: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