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分 3 次填报高考志愿,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一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消防和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本科高校及专业,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高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按照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各类志愿均在此平台统一采集。考生登录教育考试院门户网,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首页。输入考生号、高考报名时设置的密码以及随机出现的四位验证码,完成登录后,进入下一页面,确认《填报条款和声明》,核对基本信息,选择“志愿填报”功能,开始分批次依次填写志愿。每一院校志愿填写完后,考生必须点击相应院校志愿对应的保存按钮,才能对该院校志愿所填报的内容予以保存(如系统提示有错则必须改正后方能保存)。填报完成请考生务必核对无误并确定保存后安全退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