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优师专项”是指面向陕西省招生,由省内相关院校承担培养,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须按定向就业协议约定,由陕西省56个脱贫县统筹就业工作,确保编制和岗位,到定向就业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履约任教6年,培养一批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
“地方优师专项”面向全省优秀高中毕业生招生,学生毕业后在陕西省56个脱贫县中小学定向就业。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学习期间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费用,同时在修读年限内,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地方优师专项” 师范生可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地方专项计划是指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为了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上至国家,下至地方,分别为考生制定了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其中,“国家专项计划”是2012年起,国家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则是云南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一定数量的本地所属一本招生高校招生名额,实施招收本省农村学生的地方一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