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检测,由省军区指导相关军分区(警备区)组织实施。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具体工作实施由军委后勤保障部指定的军队体系医院负责完成。面试工作人员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从军队院校统一选派,统一编组,分片实施。
(一)确定参检考生名单。6月27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根据考生志愿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区分科类和性别,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3倍比例,划定各招生院校军检控制分数线,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公布军检相关信息。6月25日前,省军区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军检日程安排、体检医院和咨询电话,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事项。6月27日,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公布军检分数线、入围考生名单。考生本人及时自行查询是否进入军检名单,也可向当地军分区(警备区)、县级人民武装部问询。7月6日前,省军区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军检合格名单。
(三)划片组织军检。军检计划安排在6月28日至7月2日期间进行。全省共划设2个军检片区,①凉山片区:凉山、攀枝花上线考生,在西昌市战略支援部队第27基地医院组织军检。②成都片区:其余各市(州)上线考生,在成都市西部战区总医院附属口腔医院组织军检。相关军分区(警备区)会同承检医院,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军后卫〔2016〕305号,附件4)对参检考生实施军检。进入军检名单的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和公布的日程安排在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组织下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考生进入面试体检区域前,必须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若考生体温超过37.3℃或健康码为黄色或红色显示,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区域;若考生在面试体检过程中出现体温超过37.3℃的发热症状,将立即停止面试体检,进入专用隔离区观察。西部战区总医院将专门安排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做核酸检测(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检测结果为阴性,将继续组织考生参加面试体检;若为阳性,按国家有关新冠肺炎治疗程序办理并集中安排在隔离检测点进行面试体检。
(四)严格军检把关。认真落实面试组负责人制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果公示制,坚决防止各种人情干扰。参检考生由学校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和心理检测,不得由其他个人私自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凡在非指定军检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凡不在省教育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下发的参检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参加军检,即使参加了军检,其结论也不予认可。军检现场分别由成都警备区、凉山军分区组织;现场组织军检军分区(警备区)、考生所在军分区、体检医院三方组成体检监督复议组。军检中,现场可得出结论的军检项目,应将该检查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提出申诉,由省军区负责仲裁最终结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均不组织复检,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通报考生学籍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投档录取开始前,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公布,考生应及时在网上或通过所在军分区(警备区)、县级人民武装部查询军检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考生在体检时要向医生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凡因故意隐瞒病史而被军校录取后退学的,一切后果自负。
军检指的是军事性体格检查,比一般高校里的体检更为严格。军检包括面试和体格检查。军检项目能当场作出结论的一般应当场告知考生。受检人员对军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现场申请一次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