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明确规定:“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此后教育部多次重申此规定,市教委也出台了相关文件,提出了坚决贯彻教育部要求的有关规定。
但是,个别普通高中仍有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的情况,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中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高中招生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不得在培训机构以学校名义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插班生,新生入学的高一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增量,保障高考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保障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深入推进。
那复读生应该去哪复读呢
这个有点狠
不让复读了?
十八线小县城私立的一年少的也得3-4万,也就是要复读就10万左右一个孩子
这是为了维护就业市场秩序吧
陕西四五年前就不许复读了。
正常人还有走路崴脚的时候,为什么不允许偶发性的失误有补救的机会?对很多孩子来讲这是人生抉择问题,怎么可以轻易一刀切
逼着去技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