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等加分取消
各地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
在全国性加分项目方面,多个省份缩小加分适用范围,降低加分分值。
广西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并设置2020年—2022年三年过渡期,其中规定,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为7分。
天津市宣布,自2023年高考起,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分值将由10分调整为5分。
广西规定,从2021年起,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降低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即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黑龙江公布了多项将逐渐取消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其中一项为: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2020年至2022年高考时,报考全国院校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023年高考取消。
辽宁省规定,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参加高考,现行“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政策保留至2022年高考,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