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全科招生定向县区名额分配表
1.培养模式。采取“指标到县、倾向招生、签订协议、合格聘用、定向服务”的培养模式。
2.培养院校。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培养专业。小学教育专业。
4.服务方向。乡镇及乡镇以下学校。
5.服务期限。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培养方向的学生参加普通高招统一录取后,要与报考的设岗县(市)和培养院校签署培养就业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承诺毕业后到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6.招录方式。小学全科型教师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定向培养的小学全科型教师所在专业名称为小学教育,方向为小学全科型教师,本科层次学制4年,专科层次学制3年,师范教育类。小学教育全科型教师实行计划单列,安排在各院校相应批次平行投档段录取,录取面向全省考生,按照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签订协议。拟被录取的小学教育专业定向生,必须按规定,签订经协议地县级人民政府(报考的设岗县、市)和被录取学校(培养学校)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承诺毕业后到协议地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服务6年。若不签订本协议,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被录取的小学教育专业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