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清的原则,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将所有出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每5-10分划分为若干分数段,在同一分数段内,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优先投档,后续志愿为平行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总分相当时,高考成绩排位靠前者优先录取。
举例参考如下:
小明和小红报同一所学校,小明648,小红650,如果她们不是同一档,优先处理前面档次的。当他们分数分在同一档次的时候,小红把经济学填在第二专业,而她第一专业分数不够,而小明是经济学第一专业,则录取小明。因为第一专业优先投档,即先招生第一专业的学生,不够的话才录取非第一专业学生,只有是非第一专业的,第二和第三第四是一样的。
首先将考生的档案材料发给所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审查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材料,依次按第二、三、四、五志愿分发给有关院校审查录取;对所报志愿学校均不录取的考生,在本人愿意服从分配的前提下,调给其他院校审查录取。一个分数段的档案材料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基本轮完后,再以同样程序进行下一个分数段考生的录取。此项录取办法自 1962 年始正式采用,1984 年后逐渐为根据志愿,按比例投档、单独录取等方法所代替。